点击数:1509 时间:2020/07/17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明·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一次特殊的委托
近年来,随着《立法法》的广泛实施与应用,地方立法蓬勃兴起。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立法评估被普遍认为具有先天客观优势。2019年,南京市人大等政府部门再次创新立法后评估机制,选择与高校、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对地方立法条例的实施效果开展客观评估。
《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及实施为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能够客观准确评估该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同接受南京市人大的委托,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从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等多个维度展开条例立法实施后的客观评估工作。
人民生命健康权高于一切
接受本次委托后,本所荣誉主任孙文俊律师负责并牵头,孙也龙、朱网祥、夏磊、姚嘉、陶若晨、邱婧杨、杨菲等律师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全体组员从政治高度、法理深度、社会意义等方面高度重视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从生命健康权高于一切的视角,审视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落实情况。工作组通过体验式观察、职能部门走访调研、开展座谈会和论证会、社会问卷调查、网络征询等方法收集事实与数据资料,通过运用法理分析、法律实证分析和统计学分析等多种工具,建立反映我市院前急救发展态势的预测模型,对我市院前急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客观研判,直面并指出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的根本性问题,提出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院内外衔接机制、增强公众急救意识和技能、落实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落实重点场所急救器械、药物配备”等积极建议。
在南京市人大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工作组的调研、评估工作得到了包括南京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急救中心、南京地铁、南京市红十字会等条例执行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充分配合与支持。同时,工作组充分重视社会公众对条例的体验度与认可度,通过网络、电话调研等方式与普通市民、尤其是使用过院前急救服务的市民进行直接对话沟通,受访者以亲身急救经历进行回溯,提供了宝贵的一手信息,充分体现了市民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和对法律的尊重。
“在受访者对 120 急救电话接听的及时性与沟通情况满意度的调查中,感到满意和不满意的人员占比分别为64.61%和35.39%(如图1);在对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初级医疗救护满意度调查中,感到满意的人员占比为55%,感到不满意的为45%(如图2); 另外大部分受访者都认为“恶意呼叫120急救电话、恶意阻挡急救车辆“等行为应当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征信系统”......”
国以民为本, 法为民而立,社会治理的进步有赖于法治的进步,而法治的进步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践行。立法后评估工作让这部直接关乎民生民情的法律,在今后的实施中更加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同时也是展现律师事务所法理技能、履行社会职能、提升执业境界的良好契机。除了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还参与了《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前审查建议工作。
后续跟踪
l 在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中,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政府年度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赫然在列,被政府部门评价为“取得了积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l 据新闻媒体报道,今年4月30日,南京苜蓿园地铁站附近健身馆内,一位女子出现心脏骤停。馆内的健身教练第一时间赶到地铁站并与相关人员配合使用AED除颤仪对其进行人工复苏,全程仅2分钟女子即脱离了生命危险。黄金4分钟内进行急救,高质量心肺复苏和使用AED设备,大大增加了挽救生命的成功率。
l 据悉,2020年内,南京地铁将实现所有站点AED除颤仪的全覆盖。
l 根据南京市政府的总体规划,计划到2021年将在全市公共场所范围内布置1000台体外除颤仪急救设备。市民可以通过百度地图搜索AED设备,或者微信支付中的“城市服务”,找到设备的位置。
l 南京市红十字会将定期开展相关公益培训,市民可以关注“南京市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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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见证了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从法治到实践的进步,同时,作为律师群体,在履行社会职责,依法为民,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将继续大有可为,必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