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就南京城市规划问题专访本所律师顾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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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4/11
今年3月15日,《玄武湖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南京市规划展览馆向市民公示,“城墙渡”就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南京的任何一项规划都会引起市民的热烈讨论,“城墙渡”也不例外。《南方周末》记者戴敦峰就“城墙渡”问题专访本所律师顾大松。
顾大松律师主要从事行政法研究,他一直关注着南京市的城市规划。顾大松曾就南京市规划局同意建造“观景台”一事,以律师身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规划局撤销规划许可。
顾大松律师接受采访时说:
“规划权没有法制的强制约束,其权力的边界就没有边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只能在事后实现,可事后监督又会造成巨大的浪费———‘观景台’就是一例。”
“现在能将规划公示,听取民意,在行政程序上规范化、法制化,这无疑是社会的进步。”
“这个城市是大家的城市,不是几个人的城市,也不是美国一家设计公司的城市。城市规划最终是要让这个城市里的居民满意。”
“如果拿房子来比方的话,市民才是房子的主人,南京市规划局绝对不应该是业主,他们只是帮助业主管理房子。”
“说到底南京是市民们的南京,而不是规划局的南京。”
“公示的意义在于让民意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一旦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时候再向社会公布,已经是无法修改了。南京‘城墙渡’之争,其实是民意和公权之争,究其根源,乃是‘谁是城市主人’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