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1 时间:2013/10/18
“哇,快看,公安部通缉令悬赏1000万呢!”昨天早晨,南京地铁三山街站站台安全门上,一张“公安部通缉令”,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围观。南京地铁警方称,该“通缉令”为一张伪造通缉令,目前已展开调查。
就此次事件的相关问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的薛火根律师接受采访时认为,通缉令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
“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对于在地铁三山街站站台安全门上私自张贴“通缉令”的行为,薛火根律师认为,私自制作、张贴通缉令属违法行为,
原稿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