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556 时间:2017/08/18
近日,以方忠宏律师为首的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团队成功代理了两起刑事辩护案件,二审法院均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两案的委托人均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将继续办理委托。凭借方忠宏律师、刘艳龙律师、贺珺律师在刑事诉讼领域丰富的代理经验和过硬的专业素养,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起代理的案件是倪某涉嫌诈骗案为被指控犯诈骗罪的上诉案件。2015年11月4日,倪某被苏州市公安局抓获,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一审法院于2017年3月9日作出判决,认定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方忠宏律师与刘艳龙律师接受倪某家属的委托之后,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倪某的行为不应构成诈骗罪。经二审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二位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被采纳。二审裁定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并将此案发回重审。
第二起代理的案件是为魏某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上诉案件。2015年10月,时任镇党委书记的魏某被刑事拘留、逮捕。一审法院于2016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认定魏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方忠宏律师与贺珺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会见过程中发现该案存在变相刑讯逼供问题,并排除万难固定了变相刑讯逼供的相关证据,依法在2017年6月9日的二审开庭过程中,当场获许启动了整整一天的专门性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告人魏某获得了在一审庭审过程中未能昭雪的冤情陈述机会,在庭审过程中数度哽咽。二审法院在检察院补充侦查申请恢复审理后,经书面审理即做出裁定,认为“定案的部分证据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撤销原审法院的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
上述两起案件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成功的结果,应当归功于致邦刑事辩护中心律师团队的精诚合作。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以方忠宏律师为首的刑事辩护中心律师团队,不分昼夜地认真研究案卷材料,查阅相关人员的判例文书,并积极进行调查取证,为促成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的结果做出了巨大努力,为致邦在刑事辩护领域新增了两个经典案例。作为法律人,我们应时刻秉持永不言弃的精神,为维护当事人最大化的合法权益做出不懈努力!
(撰稿人:叶子欣,校对人:吾采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