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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邦律师成功办理宁杭高速大巴翻车案

点击数:1658 时间:2016/06/06

   2016年2月24日夜间,一辆满载乘客的大巴车从上海开往安徽安庆。当天夜里,雨过路滑,视线一般,该大巴车行驶至宁杭高速近南京收费站路段时,因司机操作不当,在高速上撞击小轿车后侧翻,造成了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善后事故,并迅速确定责任方和赔偿方,最终认定大巴车司机刘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6年1月,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某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本案案发后,司机刘某家属委托我所刘艳龙、杨雨桐律师作为刘某的辩护人及代理人从侦查阶段开始介入本案。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与处理事故的协调组沟通,并代理应诉部分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诉讼,最终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赔偿事宜。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向检察机关递交辩护意见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机关认真研究了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辩护人提出的申请和意见做出了合法合理的答复。辩护人基于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据我省相关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年左右的量刑建议,并请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时考虑辩护人的意见。

   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5个月,在同等案件中此量刑具有突破性的意义,也达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编辑:杨静  校对:何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