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7 时间:2004/07/28
7月21日-23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苏州召开《合伙企业法》修改研讨会。致邦所接受司法部指派,选派朱涤非和李晨两位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要就《合伙企业法》修改中涉及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是否纳入《合伙企业法》调整范围、法名修改、法人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司法部代表明确反对律师事务所纳入《合伙企业法》调整范围。与会的三家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则对此次研讨中涉及的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等组织形式表达了充分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