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379 时间:2018/08/30
江律师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质,长期从事工程管理及相关领域的诉讼与非诉实务,凭借自己多年的实务经验,为大家讲解工程采购、招投标的基本法律知识与工程管理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五大部分:
报告大厅座无虚席,授课内容亮点不断。江律师结合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大家解读何为公共利益、公共安全。
在面对《招投标法》第22条与《招投标条例》第28条中关于组织踏勘现场可能造成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信息泄露的困境时,江律师认为发包人可以就组织全部投标单位在不同时间段踏勘现场来解决。
在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之间的关系时,他提示大家在专用条款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用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通用条款中的重要条款应格外注意。
在履行合同时,合同交底虽看似简单,但形式化的程序也很重要,能够部分解决合同签订人与合同履行人员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且可以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其他还有关于诸如工程进度管理、款项支付程序控制手段和方法,有利于公司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等等,避免日后讼累······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虽然仅有两个小时,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管理层、技术等人员均感到受益匪浅。通过此次讲座,提高了公司人员在工作中防范风险的法律意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真诚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
供 稿| 蒋 玥
编 辑| 金 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