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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邦动态】致邦涉外专利客户全部获得2018年度专利资助基金

点击数:1393 时间:2018/06/17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财政厅于2018年01月27日的联合发文(苏知[2018]22号),江苏对全省专利申请人实施一年一度的涉外专利申请资助,资助2017年整个自然年度内,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2018年6月,江苏各地级市开始下发获得资助的专利清单及费用,其中,致邦所代理申报的2018年涉外年度专利资助基金的全部专利申请或者授权专利,均获得了江苏省财政资助。资助明细和费用,由各地级市统一通知,并将于11月陆续通知领取资金。

   2018年的年度涉外专利资助,从资助条件、资助费用方面看,相对于2017年都更加趋于严格,主要区别如下:

   一、对于通过PCT途径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并公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若国际阶段的国际检索报告(237表)不具备创造性,则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补充检索的委托,也就是说,PCT国际阶段检索报告没有创造性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将被一票否决,失去一次获取资助的机会。而本资助基金的政策规定,一项涉外专利申请资助的机会只有两次,一次是在国家公布阶段,一次是在国家授权阶段,这就意味着这类专利申请唯一可以获得资助的机会只能是专利授权阶段,若专利最终在所属外国国家(地区)无法获得授权,将没有任何获取省级资助的可能。

   二、资助的费用额度有所降低。近年来,江苏专利申请人对涉外知识产权的确权需求不断上升,江苏向外申请专利已是大势所趋,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财政经费缺,资助有限。较之于往年,一件涉外专利申请的资助额度基本上可以实现全额资助(包括国内外律师费、各国专利费、翻译费等),而2018年,省资助政策将欧洲专利资助从原来的每次不超过6万下调至3-4万,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助也有所下调。

   综上可见,对于有真正涉外专利确权需求的客户,如何保证向外申请专利的质量及申报策略,是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及专业筹划的问题。

  致邦所的涉外专利申请代理,主要由高级合伙人徐蓓、合伙人樊文红律师负责,2018年共帮助客户申报13项,全部获得了近最高额度的资助。根据目前资助的进展,南京市已经首先公布了资助名单,而其他地级市的名单也在陆续公布的安排中。

作者简介:徐蓓律师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业务部部长、专利代理人。

             供稿: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业务部 徐蓓  编辑:汤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