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406 时间:2017/11/03
2017年10月30日,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项目在北京发行成功,募集金额10亿元。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红豆集团公司债发行提供了全程专项法律服务,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张如宝律师、王小国律师对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26日出具了《关于核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件许可[2017]1356号),核准了红豆集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红豆集团是“江苏省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务院120家深化改革试点企业”之一,历年来位列民营企业500强前列,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红豆集团是A股上市公司红豆股份、通用股份控股股东,亦是江苏银行、无锡银行、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金额投资机构创始股东。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事务所已为红豆集团成功发行多期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PPN等多种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助力红豆集团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成功发行,得到了红豆集团的高度赞许。
供稿:公司证券部 王小国 编辑:司马智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