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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邦律师受聘担任南师大法学院兼职教授

点击数:2199 时间:2014/12/08

  2014年12月6日,本所高级合伙人薛火根律师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参加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研讨会,并在会上被聘为兼职教授。

  会议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为两个部分,首先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任仪式。随后会议对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进行了研讨。第二阶段,由法学院眭鸿明教授主持讨论兼职教授工作条例。条例内容涵盖兼职教授的遴选程序与标准、兼职教授的工作职责与权利、法学院的职责与权利。薛火根律师就工作条例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