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7 时间:2026/07/30
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军要求,扎实推进部队医疗卫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反腐整治,精准防范职务犯罪法律风险, 2026年7月17日,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一党支部书记施家新律师与专职律师曲昊应邀前往驻苏某部队医院开展“军徽映白衣清廉护征程”专题讲座,全院行政和医护人员以及参加集训的部队卫生员共200余人参加听课。
施家新律师曾从军24载,其中18年担任军队律师,无论从事军队律师还是地方律师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军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经验。他首先通过列举数据与典型案例,说明当前国家和军队的反腐力度仍在持续加大,警示大家重视职务犯罪防范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区分身份、厘清行为,才能精准划清行医红线。” 施家新律师围绕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五大高频罪名,结合《刑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逐个解读罪名要义和构成要件,重点针对部队医护人员身份作出精准界定:现役军医、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和工勤人员仅从事纯技术劳务,通常不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如受委托从事公务,则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针对医疗行业最易触碰的三类廉政风险,施家新律师作出差异化法律定性:
1.药品、器械、耗材采购环节收受供应商财物,属于行使公共管理职权,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如非国家工作人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2.临床开具处方收受药企回扣,医务人员单纯诊疗开处方属于技术性劳务,统一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日常诊疗收受患者红包,医务人员收受单纯感谢类馈赠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严重违反《医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属于必须严查的违纪行为;若利用管理职权违规安排手术、病房、减免费用,则可构成受贿类犯罪。
施家新律师同步解读了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比新旧司法解释量刑标准变化,明确非公职务犯罪参照公职犯罪标准从严把握,大幅提升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侵占类案件打击力度,进一步让全体听课人员清晰知晓违法犯罪的法律代价。
“权力是双刃剑,小节失守终酿大祸。”施家新律师最后围绕慎权、慎微、慎欲、慎友、慎好五个维度,提示听课人员筑牢廉洁行医思想防线,时刻坚守法律底线,主动防范法律风险,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本次专题讲座贴近武警医院的工作实际,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在场医护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在工作中会时刻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