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 时间:2025/07/21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致邦律师代理的四件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全国和南京市典型案例。四件案例致邦律师均代理原告获得全面胜诉。本次推送的是“艾某热水器公司技术秘密案”。
2025年4月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南京法院数据权益司法保护状况(2020-2024)、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及南京法院数据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致邦所毛禾枫律师、倪静亚律师、薛佳琳律师代理的“艾某热水器有限公司等与本某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涉技术秘密之密点认定”入选2024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案例2)。该案同时获得“律新社2024年度标杆案例(商业秘密)”。
案情简介:艾某公司系美资企业在华设立的净水设备龙头企业,指控前高管朱某、陈某等人离职后设立本某公司,非法使用其净水器密封结构设计、检测标准等技术秘密,要求五被告停止侵害其技术秘密的行为并连带赔偿300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8项密点涉及净水器核心部件方案及生产工艺,其中4项不为公众所知悉,构成技术秘密。最终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500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展现了侵害技术秘密案件审理的全貌,涉及技术秘密的非公知性认定、侵权比对、多个被告侵权责任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多个难点问题,是技术秘密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本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案件总结:
该案件涉及复杂的技术挖掘、分析和比对工作,律师团队从原告海量技术材料中挖掘出8个技术秘密点并进行详细比对,获得一审法院对于4个技术秘密点的支持,律师团队撰写的71页全面代理意见被一审判决部分采纳。
此外,律师团队挖掘并披露了本案四自然人被告与原告及被告本某公司之间的关系,证实自然人被告朱某、陈某曾任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且与被告公司的设立、股权、控制权直接相关,程某曾任原告的研发总监且接触过涉案部分技术秘密,四被告侵害涉案技术秘密的主观故意明显,被法院认定为惩罚性赔偿因素,进而产生较高判赔的一审判决。
本案是规制侵害技术秘密的典型案件,一审南京中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500万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制裁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为企业保障知识产权以及防范离职员工泄露技术秘密提供了有效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