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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执行副主任薛火根律师为扬州、泰州两市律师讲课

点击数:1933 时间:2013/03/03

   扬州市、泰州市2013年律师岗位培训于2月19日、3月3日举办,培训对象为全市专兼职律师、公证员、部分检察官等,每个市近500多人。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薛火根律师、点睛网首席总裁刘卫先生、全国人大法工委姚红主任等专家、学者为本次培训授课。
     薛律师作了《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修改订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兼谈刑事辩护技巧)》的专题讲座,受到广大律师及扬州、泰州市律师协会的一致好评。
     薛律师讲课中提到,新刑诉法实施后,公检法各机关相应出台了司法解释和操作规范,很多方面方便了律师办案,赋予了律师在刑事辩护各个阶段的应有权利。比如:一人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案机关有义务通知辩护人案情进展,不予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应书面通知辩护人,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需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等。这些切实的改变,提高了律师辩护人的地位,赋予了辩护人该有的权利,是立法和司法的进步。当然在整个刑诉程序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待改进,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掌握更多刑事辩护的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知识素养,积累辩护经验,磨炼辩护意志力,相信随着法治兴邦的政策推进,刑事辩护环境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