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6 时间:2005/11/15
2005年11月中旬,在省律师协会的支持下,内蒙古律师协会再次组织律师交流团来江苏参观交流。由于我所建立了良好的发展机制和模式,且几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并获得多项荣誉,尤其是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所以此次省律师协会安排内蒙古律师交流团于2005年11月14日再次来我所参观交流,这是内蒙古律师交流团自2004年11月8日首次参观我所后,第二次来我所参观交流。我所合伙人朱涤非等热情接待了内蒙古律师同行的来访,为他们详细介绍了致邦所发展的历程和心得。后双方就律师业发展趋势、律师事务所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