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公司法、行政法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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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验
现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药品监督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南京元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资别墅开发企业)、南京太阳岛休闲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外资高尔夫)、扬州元立国际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外资高尔夫)、南京智能高端装备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机构)、南京海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保、软件开发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曾任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业)、江苏建华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南京桥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南京豪舜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企业)、南京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运输业)、江苏省机电产品轴承有限公司(内贸企业)、南京依柯卡特汽车催化器有限公司(制造业)、南京维元宏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酒店业)、南京融观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动产招商、出租、管理)等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曾任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局、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南京市生态环境信息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白下区建设局、南京市白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京市秦淮区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玄武区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中国人民解放军73610部队(正师级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73850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第二房地产管理分局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及江苏省出版总社、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28)、南京豪舜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企业)、连云港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南京智能高端装备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机构)、某集团公司(建筑业)等关于设立财务公司、参与设立基金、企业并购、拟合资建造LNG运输船、股权激励、刑事合规(反商业贿赂专项合规)不起诉等非诉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并作为项目团队负责人,担任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4)、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28)、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业)、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业)、南京谷西文物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建筑业)多个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且取得胜诉业绩。
曾获荣誉
1993年6月30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集团军政治部表彰为优秀党支部书记;
1993年11月10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集团军政治部表彰为优秀政治指导员;
2008年1月,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2012年3月,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评为“十佳刑事辩护案件”辩护人;
2020年7月30日,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的“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务工作奉献奖”;
2021年12月受聘担任《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2022年6月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团体标准起草人证书》);
2022年1月21日,获高级企业合规师《行业技能证书》;
2022年6月、7月、9月,先后获聘南京市溧水区、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聘期均为三年);
2022年11月1日获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证书;
2022年11月19日,撰写的自己担任辩护人的案例《王某亮涉嫌巨颜财产来源不明无罪案—检察院诉王某亮贪污144万余元。巨额财产193万余元来源不明,有效辩护致法院仅认定王某亮贪污44万余元》在《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中被南京市律师协会表彰为三等奖;
2023年8月被南京市律协表彰为17名“2020-2022年度优秀建工房产业务律师”之一且排名居首。
教育经历
1983.8--1987.7,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炮兵学院学习(防空)导弹工程专业,获院长周放、政委李振华于1987年7月16日签发的证字第000947号《毕业证书》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1993.4--1995.4,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学校南京大学组织的法律专业(本科)全部课程的自学考试,于1997年12月获得证书登记字第972060135号《高考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999.9--2002.6,参加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于2022年6月30日获南京大学校长暨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蒋树声核发的证书编号为:ZT10284302F003的《硕士学位证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相关资质
1995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8日获得证号为109665110869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1997年10月取得军队律师执业证;
1999年通过全国初任审判员资格考试,2000年4月20日获1999年第32000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004年1月1日获第04320903号《高级法官证书》,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四级高级法官。
2018年9月至今,被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聘为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2021年12月,受聘担任《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
2022年1月21日,获高级企业合规师《行业技能证书》。
现持有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1199710450373。
社会职务
曾任 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暨南京市女子中等专业学校法制副校长
现任 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指导教师(指导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和研究工作)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421)独立董事
南京市、溧水区、鼓楼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南京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