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致邦律师就凶宅买卖相关法律风险接受东方卫报采访

点击数:2620 时间:2015/02/04

  近年来,淘宝网上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淘宝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的拍卖模式逐渐出现在房产买卖的过程中,但是在去年11月,南京市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挂出一套参与拍卖的房产却遭遇了三次流拍,这是一栋位于江宁某小区内的别墅。其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介绍一栏中显著位置用加大的红字备注,“该房产地下车库里面曾发生过命案”。这则备注就是导致遭遇三次流拍的主要原因。

  很多买房人表示如果事前知道是“凶宅”就绝对不会去买,怕住进去之后“不吉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房产中介不会像司法拍卖那样真实的介绍房屋的信息,相反有时还会故意隐瞒房屋的的情况,也由此经常会引发一些法律纠纷。

  因此针对买卖“凶宅”的可能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夏磊律师在接受东方卫报的记者采访时表示,“凶宅”不是法律术语,是一种社会俗称,但不能简单认定是封建迷信,确实因为心理忌讳而对房屋交易有重大影响,易引发纠纷。

  “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于‘凶宅’是否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并无统一意见。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就要留意,要求卖方说明房屋使用情况,有无发生过意外死亡、自杀等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夏磊表示,“若卖方有所隐瞒,一旦发生纠纷,买方可以卖方隐瞒事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来源:东方卫报 2015-02-04   

原文链接:http://dfwb.njnews.cn/html/2015-02/04/content_17512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