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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邦律师就离婚案件中虚拟财产分割问题接受采访

点击数:2504 时间:2014/08/22

  

   2014年8月22日下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方湘子律师接受江苏教育频道《青年江苏》栏目采访,就当前离婚案件中虚拟财产的分割问题谈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方湘子律师认为,目前网络中的虚拟货币、虚拟游戏装备及淘宝网店等虚拟物品是网民花费了时间和金钱获得的,其本身既有使用价值也有价值,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进行交易,是有别于有形财产的一种新型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经营的淘宝店铺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店铺存货、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及店铺的债务等有形财产和店铺的客户资源和信用评价等虚拟财产。

   关于夫妻共有虚拟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首先最好的方式是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采用普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式即实物分割、价款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如无法确定具体价格可由评估机构进行财产评估。我国目前尚无虚拟财产评估机构及相应的评估标准,但评估机构可以参考虚拟财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