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致邦党建】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律师需关注的八个关键词

点击数:4004 时间:2014/10/24

文/夏磊

    新华社于2014年10月23日经授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因本次会议主题为依法治国,笔者作为律师更需要认真学习。笔者认真梳理了其中与律师业务有密切关系内容,总结为8个关键词,供大家参阅。

                      

1、律师

    作为律师,我们先关心一下最直接的内容。公报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章节六次提到“律师”。包括,“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与我们常说的“遴选制度”有类似之处,加强了法律共同体的内部流动性。公报同时也强调了律师队伍建设的政治要求,“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2、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是法治之根本。全会认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加强宪法实施”中提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也是对多年来法律界呼吁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回应,如何落到实处,还有待于具体制度的出台。

 

3、司法独立

   影响司法独立的现实问题就有领导“批条子”“打招呼”。公报提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如何记录?是在案件卷宗的附卷中记载,还是单独建立一个黑名单?我们还关心不记录、不留痕迹又如何办?

 

4、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在我们印象中,“巡回法庭”都是在交通不便的乡村,在事故处理的交警队,总之难以联想到最高人民法院。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报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章节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最高院巡回法庭制度,与省级以下法院进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互相链接,目的就是去行政化,保障法律实施的统一性和司法系统的独立性。

 

5、以审判为中心

    公报中提到“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这明确了诉讼制度改革的方向,即“以审判为中心”,包括法院组织系统的法官员额制改革,政法委书记不再由公安厅局长兼任,放弃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以审判为中心,将更加强调庭审的作用,加强了审判权,有助于重建司法公信力。

 

6、人民监督员

    司法独立与法律监督相辅相成。全会提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有明确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责?对案件判决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监督员投诉反映?我们将拭目以待。

 

7、依法行政

    全会充分认识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提出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可谓面面俱到。笔者认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应重视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链接机制中需要去除现存的模糊地带,包括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当然,政府权利越清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阻力将越缩小。

 

8、法律服务体系

公报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包括“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这些都将在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下完成,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也应当积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法治社会建设尽心尽力。

 

   “依法治国”无疑是每个国人的梦想这次全会有亮点有期待,但最终必须“落实、落细、落小”,要把“依法治国”这四个字,变成每个国人都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了具体规则、具体做法和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