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详情

胡伏霖

高级合伙人

业务经验

执业以来已经成功代理了数百起民商事、刑事案件。其中代理的某刑事案件被评为“09年全国重大影响刑事案件”;代理的上海铁路局及南京站被诉人身侵权案件分别入选“2018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2018年度江苏法院十大经典案例”和“2018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代理的某刑事案件,在诉讼阶段成功的让检察院撤回起诉,无罪辩护成功。主办、承办多个企业收购项目,从前期尽职调查到谈判、协议拟定,均向当事人提出了有效的法律建议,提供了让当事人满意的法律服务。主办、承办多个投融资项目,从目标公司的基础法律梳理到交易架构设置以及限制性规定排除、风险把控等全方位的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专项法律服务。主办、承办、参与过多个企业破产案件。作为企业破产管理人时,工作得到了法院的好评以及债权人的一致认可,作为债权人代理人时,积极为债权人争取多实现破产债权。

2016年2月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后,成为全国首批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备案成功的律师之一。现已成功为1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

 


教育经历

2000年-2004年,东南大学法学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1年-2014年,东南大学研究生,获法律硕士学位。


相关资质

2007年取得律师资格



社会职务

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