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详情

潘仲明

合伙人 常州分所

业务经验

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至2003年某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先后在侦查、公诉部门任职,办理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

2004年从事律师工作。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公司清算案件、破产清算案件及破产重整案件,并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合同纠纷案、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股权纠纷案、专利纠纷案等案件,代为中国信达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处置了大量不良资产,均收到较好的诉讼效果和实际效益,办理了金额达上亿元的合同诈骗案的刑事辩护,对经济犯罪案件也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另参与公司破产重整,兼任大型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参加建筑、金融、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事务谈判,处理其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具体法律事务。



教育经历

南京大学法律本科专业。

扬州工学院热加工工艺及制造专业。



相关资质

1994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

1992年取得中国助理工程师职称

2000年取得三级检察官职称



社会职务

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